针对以上情形,该院向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,督促其定期对辖区范围内,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,对存在无证上岗问题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。同时,该院向11个乡镇发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书,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履行职责,加强教育引导和检查督促,使广大经营者和服务人员明确持证上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自觉主动参加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。
今后,该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,紧紧围绕“公益保护”核心,聚焦主责、持续发力,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整治食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,消除餐饮安全隐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